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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高规〔2017〕6-党工委办2)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7-03-29 00:00

渭高规〔2017〕6-党工委办2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渭高党办发〔2017〕25号

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金城社区,各双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29号)和《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6〕18号)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增强政府公信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部门要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部门要确定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抓好政务公开的落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工作要求,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归纳五个方面。
  (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务信息公开。公共财政资金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开,力争取得更大进展。
  (二)着力推进民生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要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标准起草的渠道。二是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公开。要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德政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四是推进征地拆迁政务信息公开。所有征地拆迁项目,都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政务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既要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也要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三)着力推进招投标政务信息公开。招投标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经济活动,既关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也关乎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公共资源的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对招投标信息公开作了具体规定,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应全面公开,对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着力推进价格和收费政务信息公开。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完善公开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查处价格和收费违规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以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着力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逐年增加,同时伴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加的情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待,规范办理,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信息发布联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各部门要建立与政务信息公开的联络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务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为更好的做好政务信息解读,报送的政务信息要有联系人及政务信息联系电话,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区信息中心,区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在门户网站发布,凡是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四、做好日常监督落实
  由区信息中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落实,每季度对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责令有问题的单位整改,保障我区在今后的政务公开测评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请各部门于4月20日前将负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报区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相关栏目的政务信息提供工作。
  (联系人:冀  萌   赵艳荣    联系电话:0913—2115706)


     附件:1.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2.高新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任务分解表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网络编辑: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