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渭南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群众关注关切事项,全面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持续优化服务环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66 条,其中高新要闻2853条,政务公开985条,专题专栏1128条。共承办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提案3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建议提案复函内容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的2件,不属于我区公开范围的申请信息的1件,无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渭南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要求,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区门户网站所有发布信息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信息四级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审查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43659件,办结142366件,办结率99.1%。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受理1446件,办结1419件,办结率98.1%。新增市场主体1827户,同比增长52.4 % ,受理咨询316件,投诉37件,处理满意度100%。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了“好差评”系统,实现了全中心覆盖,以“一事一评”为原则,开通了业务评价渠道,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完成了实体大厅二维码、实体大厅评价设备终端的“好差评”功能等建设,建成了“好差评”可视化大数据平台,对“好差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了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高新区运行政府网站共1家单位,为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运行有政务新媒体的共8家单位,其中管委会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各1个,区级各工作部门运行有政务新媒体的共5家。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认领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200项,率先在全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装部署,并将事项评价数据接入全国好差评系统,共上传数据1.5万余条。打通市、区政务服务数据壁垒,全年实时向中省市相关部门推送数据3万余条,做到数据联网。按期完成高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街道办(社区)的延伸部署,建成三级便民政务服务立体网络。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六)工作考核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季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予以考核。
(七)社会评议情况。按照《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范围、社会评议开展方式、社会评议结果运用等予以规范,以网站调查等方式开展评议。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对日常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不标准不规范等情况要求责令整改,并分析我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改进措施,持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但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对一些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解读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绝大多数依靠门户网站公开的形式,在选用载体方面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感,坚持信息公开持续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体系,整体推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