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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原则,规范工作制度、强化公开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全力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告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71条,其中教育工作动态信息123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及招聘等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各二级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专项安排,责任股室具体落实”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主要有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告专栏等。

(五)监督保障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便民性、有效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细化各项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内涵,确保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