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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管委会法律顾问基础法律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9-23 11:07

渭高办发〔2020〕37号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明确管委会法律顾问基础法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城改办,东区管委会,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城棚改公司:

根据《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明确以下事项为管委会法律顾问基础法律服务事项:

一、各工作部门下列事项

(一)就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

(二)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审查或者协助起草、修改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四)排查行政执法、民事合同以及其他监管、服务领域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

(五)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

(六)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法治宣传;

(七)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八)其他需要由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非诉法律事务。

二、各街道(社区)的下列事项

(一)排查集体资产处置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租赁等民事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协助起草、审查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规章制度;

(四)协助处理重大敏感性、群体性事件和涉法涉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五)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六)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对村(居)民进行法律宣传;

(七)办理街道(社区)交办的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三、各国有企业的下列事项

(一)参与企业章程及董事会等议事机构工作规则的制定;

(二)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核;

(三)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四)组织开展风险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五)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六)办理顾问企业交办的其他非诉事务。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