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高规〔2017〕9-党工委3
渭高党发〔2017〕25号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若干措施的通知
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金城社区党工委,各企事业单位:
《渭南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已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5月27日
渭南高新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为了进一步营造人才优先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现追赶超越,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人才引进
1.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按照“人才+项目”、“人才+产业”等模式,对引进国家级管理的专家,给予30万元的研发支持;引进省级管理的专家,给予15万元的研发支持;引进市级管理的优秀人才,给予5万元的研发支持。对引进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的研发支持。引进人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
2.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团队)带专利、带资金、带项目来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能对全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3.发放高层次人才津贴。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每月按照正高级职称3000元、副高级职称2000元、博士2000元、硕士500元、高级技师(高新区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5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规模以上企业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税后)的职业经理人,给予个人每年2万元的津贴。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培养扶持
4.开展金融扶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3D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和创新创业天使基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人才项目和科技企业。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创业企业,管委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贴息。
5.建设青年科技军团。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引进和选拔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对入选“青年科技军团”的人才,纳入区拔尖人才管理服务范围。
6.鼓励学历教育。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内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对新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贴,新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补贴。
7.建设培训基地。经区人才办认定授牌的人才培训基地,年培训区内用人单位职工数达到500人次以上,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对连续2年达不到培训人数的予以摘牌。
8.支持自主创业。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区创办实体,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三、平台建设
9.专家工作站建设。对授予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资金;授予市级专家工作站的,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的,给予2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于进站专家和博士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课题攻关中获得奖项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给予1:1奖励。
10.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给予牵头单位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人才发展示范基地、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发展平台,给予5万元的奖励。
11.创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以3D打印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渭南市创新创业中心为核心,容厦电商物流园等基地为支撑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场所保障、技术咨询、创业培训和金融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和众创空间,按照市级奖励额度给予1:1奖励。
12.就业见习基地建设。高校毕业生进入区内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就业见习,期内享受省市各项补助,期满留本单位工作的,区上按照省市标准继续补助半年。基地正常运营2年以上,管理规范,能全面落实就业见习任务,累计接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名以上,见习人员本单位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经考核评估,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四、人才管理
13.建立服务平台。健全人才动态管理机制,开发渭南高新区人才服务平台,构建集政策宣传、通知公告、人才管理、创新创业服务、供需信息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化平台,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14.实施分层管理。将区内人才分为基础人才、骨干人才和拔尖人才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基础人才达到一定的学历、职称等条件,纳入骨干人才队伍,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人才工程项目评选;每年从骨干人才中公开选拔一批拔尖人才,纳入区级管理服务范围。
15.引导人才发挥作用。对拔尖人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管理,每年初组织人才提出目标任务,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拔尖人才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讲座、技术推广等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
16.实行荣誉奖励。每年在科技研发、技术攻关、经营管理、社会工作、宣传文化、人才发展等方面,评选一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奖励1万元,并纳入区拔尖人才管理服务范围。人才在区内主持开展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或由我区推荐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获得市级以上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按照市级奖励额度给予1:1奖励。
五、加强保障
17.健全机制保障。加强党工委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由党群工作部牵头抓总,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综合评审机制,由党群工作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参与,成立高新区人才综合评审团,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对人才和其主导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同时健全评审责任和信誉制度。
18.加强资金保障。设立5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项目资助和载体建设,各项人才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人才奖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19.优化生活保障。建设高新区人才小区,达到拎包入住标准,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无住房并在区内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向拔尖人才发放《高新区人才服务保障卡》,人才凭卡可优先享受居留落户、子女入学、健康体检、文化娱乐等服务保障政策。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