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高规〔2018〕6-管委会办3
渭高办发〔2018〕23号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修订《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渭南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城改办,东区管委会,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各双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陕府法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不断发展的实际,制定《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修订《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渭南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逐项落实,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
附件:1.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附件1.docx
2.渭南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附件2.doc
3.渭南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附件3.docx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