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高新区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区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法制、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4.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
5.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和直接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6.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区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和侦破、处置全区重大刑事案件、区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9.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11.负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大型经贸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活动的治安防范工作。
12.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3.负责区对市的看守所、治安拘留协调工作。
1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15.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打击、防范和应急工作。
16.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
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文件,承办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警种对重大紧急警务的处置;负责对全区公安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全区公安调研、信息、统计、机要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史志等工作;负责对外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公安被装的计划、发放,组织分配公安装备物资;负责区公安局经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保卫、财务、警务保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电话:0913-2113772。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民警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警衔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和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宣传公安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电话:0913-2111136。
(三)督查室
负责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威,受理警务督察权限内的群众投诉,对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和公安局长负责。电话:0913-8180931
(四)法制大队
指导、组织、规划、协调全区公安法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执法工作;审核、审批各类需要办理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承办涉及公安机关的提案、建议的答复。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信访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研究全区公安信访工作动向及对策。电话:0913-8180935
(五)情报大队
负责对全区公安情报信息及有关社情的收集、整合、研判,对其他警种公安工作提供支撑。电话:0913-8180945
(六)国保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反恐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电话:0913-8180929。
(七)刑侦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禁毒工作,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及毒品案件的查办。负责反恐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电话:0913-81810913。
(八)经侦大队
负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预防和侦查经济犯罪案件。电话:0913-8180902。
(九)治安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警卫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对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电话:0913-8180921。
(十)巡特警大队
负责承担城区卡点、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防暴、处突工作。电话:0913-2105399。
(十一)派出所
高新公安分局下辖良田派出所(0913-2110456)、崇业路派出所(0913-2110110)、白杨派出所(0913-2112020),负责辖区的治安防范、治安管理和接、处警工作,查处治安案件,侦破和协助侦破刑事案件。
(十二)交警大队
负责全区城乡交通安全秩序和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负责公共交通管理各项基础建设及制定对策。电话:0913-2123367。
机构领导
负责人(职务):王 涛 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公安分局局长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敬贤大街与恒通路十字高新公安分局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15:0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913-211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