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公路交通建设、人防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活动主体进行监督、监管。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管理、建筑业管理、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核发施工许可证等工作。
3.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城市管理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地产市场、劳保统筹、节能墙改、城乡统筹、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等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城市防内涝管理等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
8.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辖区渭河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0.负责交通运输工作。
11.负责燃气设施管理工作。
12.负责电力协调工作。
13.负责人防工作。
14.负责区内农村道路建设。1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公文收发拟办、综合材料起草送审、党风廉政建设、人员考核、印信管理、综合协调、财务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工会及后勤事务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核发施工许可证等;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管理等;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责燃气管理、电力、热力、人防等工作;负责工程预算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与签订、工程造价核准、工程资料管理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辖区渭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交通管理、城乡道路管理、给排水等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包装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中介管理、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物业行业管理等。
办公地址:高新区香山大道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7月、8月份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913----2112565
负责人(职务):刘凯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