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28号
申请人张月爱、韩慧、刘娟、刘颖因继承被继承人尚济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9月26日向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尚济于2022年12月9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渭南高新区万国商城8-1-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渭房权证登有字第3075281号)、渭南高新区万国商城6-3-4、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渭房权证登有字第3075258号)。
三、被继承人尚济的不动产份额由张月爱、韩慧、刘娟、刘颖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渭南高新区敬贤街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3-2196267
渭南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