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3号
李敏、张旭鹏因保管不善,将渭房权证登有字第30853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办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渭南高新区敬贤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
联系方式:0913-2196267。
渭南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编号:2024003号
李敏、张旭鹏因保管不善,将渭房权证登有字第30853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办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渭南高新区敬贤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窗口。
联系方式:0913-2196267。
渭南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