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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10-17 17:05

渭高办发〔2023〕52号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工作机构,各有关园区管理办,各有关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派出机构,各有关双管单位:

《渭南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渭南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的通知》(渭自然资发〔2022〕5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汇交上图入库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以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符合标准、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为目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涉及7个街道办。按法律程序核定每宗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的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量算面积,测绘宗地图与地籍图,公示签字,申请发证,并将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建立全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所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形成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10月16日前,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汇交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作业单位招选,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资料收集、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培训会议、宣传动员等工作;10月27日前,完成外业地籍测量、地籍调查、公示签字、资料审核、审批缮证;10月31日前,自查验收,资料归档,数据汇交,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领导机构

管委会成立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兴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文忠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主任

冯剑南 北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晓莹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刘 成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 加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李伟峰 财政局局长

潘明博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凯 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局长

袁晓峰 教育文体局局长

张荣军 社会事业局局长

赵 峰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薛 鹏 公安高新分局副局长

党亚地 公安渭北分局政委

郭 腾 良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黑虎 白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鹏 崇业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广智 辛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振 龙背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峰涛 阳曲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跃 信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晓莹同志兼任,各街道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宣传动员

各街道办事处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动员大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电台等,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法律地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调动村民申请宅基地权利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街道办工作组每周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职责

具体工作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北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全力配合。

不动产登记中心:统筹安排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更新汇交的组织、宣传动员、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资料审核、公示签字、申请发证、数据汇交、协调等工作。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综治信访中心):负责司法解释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和维稳工作,确保工作稳定。

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依纪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进行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按时完不成目标考核任务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财政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经费的预算、筹备和拨付工作,包含各街办协调费。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城乡建设和管理局:负责提供区内公路、河流、排碱渠方面的资料,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和界址图,协助做好相关权属认定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联系临渭区相关部门提供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资料,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和界址图,协助做好相关权属认定工作;负责提供撤乡并镇、撤村转居等文件,区、街道、村权属界线确定工作,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界址图和界址协议书等,区、街道、村土地权属边界协议书中调查人员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教育文体局:负责提供教育机构方面的资料,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和界址图,协助做好教育机构方面权属认定工作。

北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本系统内农业、林业等方面的资料,做好相关权属的认定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负责提供三调数据库成果、已报批土地数据、集体土地相关数据。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提供储备地方面的资料,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和界址图,协助做好储备地权属认定工作。

公安高新分局、公安渭北分局:负责对户口分户的标准及户人口数的确定提供支持,配合不动产和街道办做好权属纠纷的调处及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各街道办:负责组织宣传、发动街道、村、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街道、村、组、单位进行现场指界确认并安排有关工作人员配合实地测量,负责提供土地权属材料,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调处,负责本工作方案的执行等工作。

(三)相关规定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审查确认、对土地权属调查中当事人拒不到场指界的,可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使用现状或者调查结果等确定权属界线。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后确认。

根据我区实际拟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辛市和阳曲街道办为一个标段,龙背和信义街道办为一个标段,良田、崇业和白杨街道办为一个标段,3个标段同时开展工作。开展工作时财政局为各街办拨付一定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街办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办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目的、意义,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三)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各街办及相关单位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涉及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策解读:http://gaoxinqu.weinan.gov.cn/zwxxgk/fdzdgknr/zcjd/zcjd/1714214335162580993.html

网络编辑: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