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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2019年第18期)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18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16时

 

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9号),11月26日至30日,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整体大气扩散条件有利,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根据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及《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9〕15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5日16时解除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终止橙色预警。应急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相关部门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