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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15期)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 3月3日16时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预计2019年3月上旬,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告要求及《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规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3月3日16: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其中陕西渭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渭南高新区明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请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5)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

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

(2)错峰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的落实“禁土令”。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综合性措施: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等停止生产,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原材料及产成品停止运输;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城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0258。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