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14期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18时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解除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工业企业: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2号),3月1日上午开始,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和《渭南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工信发〔2018〕214号)相关规定,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于3月1日7时解除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终止橙色预警。
请各工业企业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将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后2日内报送至发展和改革局。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代章)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