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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9年第12期)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12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19年214日17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解除重污染天气

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工业企业: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0号)要求,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和《渭南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工信发〔2018〕214号)相关规定,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于2月14日18时解除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色预警,终止级应急响应。

请各工业企业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后2日内报送至我局。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代章)

        2019年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