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17时
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要求,根据《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有关规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31日0时解除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成员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资料汇总,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