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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修订渭南高新区冰雪灾害天气 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渭高办发〔2018〕78号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修订渭南高新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工作部门,城改办,威楠公司、火炬公司、创服公司,各双管单位:

    因部分工作部门职能变化,现对《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渭高新发〔2018〕9号)文件中部分工作部门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工作职责予以调整,并将修改后的《渭南高新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能力,及时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应对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渭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渭南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高新区冰雪灾害应对指挥部,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现场救援指挥工作,安排部署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落实情况;负责请求上级支援,协调驻区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共同抗灾;研究解决救灾应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成员如下:

挥: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社会事务、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相关业务的区级领导。

   员: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党群工作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土地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建办、威楠公司、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白杨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公安高新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人员由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创建办、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发展和改革局、良田街道办事处、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白杨街道办事处、公安高新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市委、市政府和区冰雪灾害应对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预报和市政府总体安排,做好冰雪灾害应对处置过程中信息的上传下达。

督查室: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对工作任务;督促各路段包联单位开展冰雪清除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党群工作部: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冰雪灾害应对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做好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发出倡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冰雪清除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督促辖区企业按照指挥部总体部署,开展企业内部及门前冰雪清除工作;密切监测冰雪灾害天气期间商品流通情况;协调天然气公司保障燃气供应。

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经费。

规划土地局:负责做好冰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建设局: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供应,保障辖区供水;督促城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小区内部及门前冰雪清除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市政管理处人力、物力开展城市主次干道路面及公园、广场的冰雪清除工作,并确保路面冰雪融水排水畅通;协调专用机械车辆开展冰雪清除;组织动员辖区主次干道沿线各单位和门店商户参与主次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社会事业局:按照指挥部整体安排,及时调配、分发紧急救援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体送温暖”;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查灾、核灾并报告灾情。

教育文体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安排学生上下学时间;督促各学校及时开展校园路面、操场冰雪清除,做好灾后学校教学组织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冰雪灾害天气期间各行业、各领域、各企业安全生产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创建办:按照创建包联路段安排,通知并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包联路段冰雪清除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及时向指挥部上报各包联部门(单位)冰雪清除进展情况。

威楠公司:负责冰雪灾害天气期间供暖保障工作。

良田街道办、崇业路街道办、白杨街道办、金城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农业受灾情况的核查、汇总和生产自救;配合社会事业局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和特困人群送温暖”工作;动员督促村、社区开展乡村道路、居民小区冰雪清除工作。

公安高新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做好交通秩序疏通维护和受灾被困车辆、人员救援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商品市场运行稳定;按要求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物资流通管理工作;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动员主次干道沿线门店商户参与主次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三、应对方案实施条件

高新区辖区发生冰雪灾害天气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启动实施本方案:

1.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要求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

2.气象专业部门预测降雪(水)量达4毫米以上且将持续,可能对交通出行或农业造成影响的。

3.冰雪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或冰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4.冰雪灾害造成房屋倒塌10间以上的。

5.冰雪灾害造成牲畜死亡50头(只)以上的。

启动实施本方案的程序是: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后,经区冰雪灾害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总指挥同意后,各成员单位方可按照方案规定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是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方案、熟知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

(二)各部门(单位)接到方案启动实施通知后,要迅速响应,随时准备按照冰雪天气应对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不能擅自行动。要合理调配本部门(单位)掌握的工作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冰雪灾害天气应对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好业务开展与灾害应对的关系,科学安排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分配的应对工作任务,更不能因参与应对灾害耽误正常的本职工作。

(四)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扬团结、奉献精神,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灾害应对;要加强考核考勤,严肃工作纪律,对参与工作不积极,随意缺岗、迟到、早退的干部,在季度绩效考核时降档发放绩效奖励,必要时在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