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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9年第7期)

2019年第7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19年1月1113

 

关于升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

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工业企业: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受静稳、高湿及强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预计今日至14日,我区将续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依据《渭南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工信发〔2018〕214号)《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文件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从1月1113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工业企业在落实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上以下应急措施:

1.建议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除保障民生和安全生产之外,一律停产。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20%以上;

家具制造行业:企业停产;

机械装备制造:抛丸工序停产,喷漆工序停产;

建筑行业:室外喷涂停止作业;

食品加工业:产生VOCs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计,一条生产线的全部停止生产)。

各工业企业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赵锐,2111380,邮箱:895971219@qq.com)。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代章)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