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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8年第3期)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8年第3期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15时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应急响应通告

 

各工业企业:

从11月28日起,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以上污染,根据预测预报,明后两天还将持续为中到重度污染。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根据《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2018年第13期)要求,自11月28日12时,我区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29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工业企业按要求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得防护措施。

2.建议性减排措施: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措施,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

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

(2)错峰运输。设计大宗原材料运输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综合性措施:停止室外喷绘、粉刷、切割作业。

各工业企业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赵锐,2111380,邮箱:895971219@qq.com)。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