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18时
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2号),3月1日上午开始,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至轻度污染以下。根据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及《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1日7时解除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终止橙色预警。应急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相关部门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