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2019年第3期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18时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应急响应通告
各工业企业:
根据陕西重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2号),关中地区受静稳、逆温、高湿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3日至6日,我区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7日开始,受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自西向东逐渐好转。按照《渭南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工信发〔2018〕214号)和《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规定,决定自1月3日18时发布我区红色预警。同时起启动I级应急响应,请各工业企业在落实好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上以下应急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以上;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30%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
玻璃钢行业、饲料加工等行业停止生产。
(2)错峰运输。火电、化工、焦化、有色、水泥、陶瓷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各工业企业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赵锐,2111380,邮箱:895971219@qq.com)。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2111327。
渭南高新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