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依法做好高新区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全面提高管委会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管委会决定成立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张仲卫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闵瑞峰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高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在管委会领导下,依法做好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的管理、修订及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工作,为领导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参考;
3、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起草、文档管理、综合协调及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业务联系工作;
4、负责应急预警、救援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调查评估、总结上报工作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