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18时
渭南高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0号)要求,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相关规定,符合《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18〕77号)规定的解除预警条件。区重污染天气应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月14日18时解除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相关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2个工作日内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