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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渭高法治办发〔2022〕17号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二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

免罚清单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依法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第二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渭高法治办发〔2022〕15号)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清单情况,现制定《渭南高新区第二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及时改正为目的,对《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应当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应当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附件:渭南高新区第二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docx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