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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解除查封决定书(渭南高新区延迁石材经销店)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渭高环解查字〔2019〕16号


渭南高新区延迁石材经销店:

我局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未按规定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对你石材店石材切割机进行查封,查封决定书(渭高环查字〔2019〕13号),因查封限期已经届满,该石材切割机需要拆除,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2019年5月9日解除查封。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