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渭高环解查字〔2019〕15 号
陕西中青林重工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4月3日依法对你公司焊接、喷漆作业电源设施作出查封决定书(渭高环查字〔2019〕12号),决定查封期限为30日,因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查封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 5 月2 日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渭高环解查字〔2019〕15 号
陕西中青林重工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4月3日依法对你公司焊接、喷漆作业电源设施作出查封决定书(渭高环查字〔2019〕12号),决定查封期限为30日,因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查封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 5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