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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决定书(渭南高新区兰天洗浴店)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渭高环解查字〔2019〕11号


渭南高新区兰天洗浴店:

我局于2019年3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对你洗浴店燃煤锅炉作出查封决定书(渭高环查字〔2019〕11号),因需要拆除燃煤锅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2019年3月30日解除查封。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