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延期通知书
渭高环查延字〔2019〕1号
当事人名称:陕西新航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1MA6Y89F103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源浩
我局于2019年1月16日对你公司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部分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现场检查时1台熔炉、1台射形机正在安装调试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渭高环查决字〔2019〕1 号),因你公司无环评批复,为防止你公司已安装设备生产等延长查封理由,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期限(延长时间从 2019年2月16日起至 2019年3月17日止)。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 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