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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无责任主体尘肺病患者摸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对无责任主体尘肺病患者摸底救治的通知》(陕卫办职业函〔2019〕481号)的文件要求,对我区无责任主体尘肺病患者进行前期摸底,现就摸底登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高新区辖内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即无责任主体尘肺病患者)。

二、登记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摸底登记。

三、登记地点

渭南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局卫计二科登记备案(地址:桥村原白杨卫生院院内,联系电话:0913-2111297)。

四、登记材料

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需持尘肺证或尘肺病诊断证明、患者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