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予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期限至2021年5月28日。
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营业执照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1 | 渭高食药监药罚〔2019〕01号 | 渭南市知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高新区店经营无供货企业资质及随货票据药品案 | 渭南市知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高新区店 | 9161051MA6Y20931N | 王晓玉 |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药品无供货企业资质及随货票据 |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34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9条 | 自动履行 | 渭南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4日 | 渭南市知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高新区店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