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计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应在怀孕后至还在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并办理《渭南市生育服务证》。
二、办理方法:携带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及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审核,并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通过网上办证系统进行申请办理。
注:群众亦可自行登录渭南市高新区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whnz.gov.cn/index.php,选择渭南市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暨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后携带上述材料到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信息发布单位: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110808 信息编辑: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