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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须知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2015 年12 月31 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二、办理方法
  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未再婚和离婚未再婚等特殊情况,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符合条件的夫妻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携带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张,交由村(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审核,后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实行人事代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夫妻双方或一方由于户口多次迁移、多地流动、人户分离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未覆盖的空白区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难以核查的,夫妻双方可作出婚育情况书面承诺,需加盖手印。

  注:群众亦可自行登录渭南市高新区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whnz.gov.cn/index.php,选择渭南市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暨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后携带上述材料到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信息发布单位: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110808   信息编辑: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