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自己的房屋请携带房屋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6、执行的食品标准复印件,无食品标准的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
7、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点,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8、生产设备一览表;
9、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目录;
10、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11、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信息发布单位: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110808 信息编辑:区信息中心
11、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信息发布单位: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110808 信息编辑: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