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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受理机构: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公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事项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 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7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办事处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服务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