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公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事项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 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5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7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办事处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服务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