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公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 高新区工商局注册分局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事项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场所须提交)3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变更负责人姓名须提交)4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变更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5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服务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