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
受理机构 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渭南市朝阳路与仓程路十字西北角林业大厦
联系方式 0913―2369168
服务内容概述 利用森林、林木、林地等资源特点开发风景景观和人文景观旅游项目
政策法规依据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1994年1月22日发布施行)
事项申办条件 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观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知名度。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可行性研究报告;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森林风景资源的景观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
4、经营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5、所在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办事处理流程 申请单位持:
1、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
2、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3、森林风景源的景观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
4、经营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材料和所在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服务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