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农药百草枯因其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病程漫长痛苦、死亡率极高的特点,被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将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据统计,近几年每年全国因服用百草枯而死亡的人数达五万左右。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45号公告规定,我国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但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2016年7月1日以后国内仍可销售使用的百草枯有: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8日以前生产且在其有效期内的50%百草枯可溶粒剂(农药临时登记证LS20120374,有效起始日:2014-11-8,有效截止日:2015-11-8);南京红太阳生物
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百草枯可溶胶剂(农药登记证PD20131912,有效起始日:2013-9-25,有效截止日:2018-9-25)。
请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组通过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告知广大农民群众,2016年7月1日后不得使用百草枯水剂,如果使用,引起药液飘移,或者废弃物污染造成人中毒死亡,使用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将按照《两高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各办高度重视,对农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推介农民群众使用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等替代农药品种。2016年7月1日以后,百草枯就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农民群众在生产中如遇到我区出现生产、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高新区农业发展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2113830)。
渭南高新区农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