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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遴选2020年寒假见习大学生公告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19〕98号)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高新区管委会各机关单位开展。
         二、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3日

         学生见习: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3日

三、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主要对象为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渭南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渭南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渭南高新区2020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高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20年1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见习报名表至渭南高新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报名(渭南高新区崇业路16号创业大厦216室  电话:0913-2111530)。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本次遴选工作由渭南高新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30名符合条件的见习大学生。遴选结束后,由高新区信息中心负责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高新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见习人员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
        五、统一动员和报到

高新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大学生的见习意向和所学专业,提出具体的见习人员分配方案。见习工作开展前,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见习动员会,对见习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安排。动员结束后,见习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见习分配文件等有效证件和资料到见习单位报到。
       六、走访检查和考核评定
       见习工作开展期间,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深入各见习单位开展走访检查,了解大学生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大学生完成一份15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连同总结报告一并反馈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综合评定。
       七、总结备案
       见习工作结束时,由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颁发见习证书。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备案的基础上,将大学生见习报名表、分配方案、见习总结报告、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等相关档案资料装袋密封,由大学生自行带回并反馈所在院校。
        八、工作要求
      (一)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见习大学生。
      (二)各见习单位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负责为见习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并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附件: 1.2020年寒假渭南高新区见习大学生岗位分配表.doc

     2.渭南高新区2020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表.doc

     3.渭南高新区见习大学生考核表.doc


 

  渭南高新区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