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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高新区纪工委渭南高新区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区纪工委监察局机关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二、遴选岗位

区纪工委监察局工作人员3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中共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年龄30岁以下(19881113日以后出生),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1114201811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创业大厦纪工委监察局510室报名。

3报名材料:《渭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照片2(含电子版)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介绍一份近年来在各类媒体刊发的稿件复印件,获得区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纪工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三)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工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会议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经区纪工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遴选人员。

(五)试用

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由所在室作出鉴定。

(六)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井张琦  0913—2111650

 

 

 

 中共渭南高新区纪工委   渭南高新区监察局

                                                 20181114

附件:渭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