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区纪工委监察局机关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二、遴选岗位
区纪工委监察局工作人员3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中共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创业大厦纪工委监察局510室报名。
3.报名材料:①《渭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照片2张(含电子版);④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介绍一份;⑤近年来在各类媒体刊发的稿件复印件,获得区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纪工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三)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工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会议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经区纪工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遴选人员。
(五)试用
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由所在室作出鉴定。
(六)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井张琦 0913—2111650
中共渭南高新区纪工委 渭南高新区监察局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渭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