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渭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近日,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组成检查小组,对区内30个公益岗位用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三见面”的方式,对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即:与用人单位见面、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见面、与岗位见面。检查重点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名单,有无随意更换人员等现象。
二、检查结果
检查中我们发现,农业发展办公室、计生办等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有随意更换人员现象。
管理规范、工资待遇落实较好的单位有: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白杨街道办事处、药监局等单位。
这次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待遇是否达到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对达不到这一标准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对三个月整改后仍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采取停止审批该单位增人计划,单位用人只减不增等措施予以督促。
三、意见及建议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用人单位普遍未按规定为其建立社保,检查中,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呼吁尽快落实国家劳动政策法规,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