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报》(渭安办发〔2019〕5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尤其是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社会事业局、质监分局等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安监局、区应急办。事故信息报告要严格按照报告时限要求,明确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的具体情况等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
渭南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报.PDF
渭南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