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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考核既“考事”又“考人”

11月上旬,渭南高新区开展了第三季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定出优秀等次单位7家、良好等次单位17家、一般等次单位3家,并依照考核办法分别兑现了奖惩。

     “我们实行‘考事+考人’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考核指标差异性不高、考核类别区分度不大、考核责任到人不明确的问题,将考核体系从‘考什么’‘怎么考’进一步完善到‘怎么用’。”11月25日,渭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考核办副主任张辉介绍,近年来,渭南高新区充分发挥考核“助推器”作用,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创新实行“考事+考人”制度,不断强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调动起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合力。

       考核指标“一刀切”、考核类别“一锅煮”、常规重点“一把抓”,是制约考核工作科学化开展的障碍。为此,渭南高新区大力推行差异化考核,不断完善年度、季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重点围绕省市年度考核指标、渭南市“十项重点工作”、高质量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设置考核内容,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值、完成时限及数(质)量要求,切实解决考核指标设置不精确、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同时,坚持考准、考精、考重点,将重点工作分值占比提高30%,严格剔除各单位常规性工作任务,扎实“瘦身”为基层松绑减负。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分工不明确、推诿扯皮的问题,渭南高新区建立了目标任务责任人制度,在任务下达时直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通过运用周汇报、月通报、季度观摩晾晒等多种手段,对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采取分层次、差异化的考评方式。这样一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责任逐级夯实,以强有力的目标责任考核倒逼干部履职尽责,真正考出干部的能力、作为和担当,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发挥考核工作“助推器”作用的关键,就是要打破“平均主义”思想,让“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从此杜绝。对此,渭南高新区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紧密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按照规定及时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滞后的,采取问题通报、结果公示等形式向单位反馈,并在干部职工个人考核结果中进行运用。制度实行以来,渭南高新区累计评选出优秀单位61家、优秀个人1672名,对工作表现突出的22名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将工作滞后的10家单位、1132名个人评定为一般等次,差异化考核奖惩,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真正将好干部、好业绩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