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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立“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的“双考机制”

       今年以来,高新区深入推进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探索完善“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的“双考机制”,释放“1+1>2”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激活了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积极性,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速提质提效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责任到人,将目标任务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坚持把确立目标、明晰职责作为个人考核的基础环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值、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将重点任务作为个人平时考核和季度绩效考核的结合点,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

       结果到事,以分层考核实现考人全覆盖。根据岗位职责,分层分类差异化的设置“考卷”。区级层面,以“十项重点工作”全市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区党工委、管委会各班子成员季度考核等次;部门层面,按照单位季度绩效考核等次和承担的“十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核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绩效考核等次;个人层面,结合承担的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评定个人考核结果。

       奖惩到位,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紧密挂钩,对于工作实效突出的,按照《渭南高新区季度绩效考核办法》《渭南高新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及时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对于工作推进滞后的,及时向单位和个人全面准确地反馈考核结果,形成“找差距、查不足、定目标”的工作推进格局,促进问题及时整改,实现追赶超越。

(供稿:党群工作部 杨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