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是指:不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违规使用添加剂;不使用经销过期变质被污染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不使用非食品 用具及容器和未经消毒合格的饮具、工具、容器;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不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不使用体检不合格从业人员; 不违规存放厨房垃圾和有毒物品或不洁物品;不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让利等欺诈及不当竞争行为。同时,高新区还将建立各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 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完善“黑名单”等激励约束政策,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