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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

  5月8日,高新区2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安全承诺书,承诺将恪尽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为从源头上杜绝用药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针对我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硬件、轻管理,质量风险意识不够的现状,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区内2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 要求各企业要以承诺书内容为标准,以“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珍惜企业信誉,严格内控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担负起“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纷纷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商业利益服从于公众利益原则,狠抓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特别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质量监督,不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发布虚假广告,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积极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坚决抵制以商业贿赂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药品安全承诺书的签订标志着高新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觉守法意识的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