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高办发〔2023〕14号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所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各双管单位:
《渭南高新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渭南高新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主要诱发因素和危险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的地质灾害主要为黄土残塬崩塌、塌陷、地裂缝、滑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做好高新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处,均为崩塌点(姚家村九组1处,上庄一组2处,上庄二组、三组、五组各1处),全部位于良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中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处,分别为:
1.上庄村一组崩塌,威胁1户3人,5间房屋;
2.上庄村二组崩塌,威胁3户8人,9间房屋;
3.姚家村九组崩塌,威胁2户4人,6间房屋;
针对上述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良田街道办事处作为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工作开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将居住在危险地带的村民迁至临时安置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详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见附件1)。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和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良田街道办事处上庄村(一组崩塌2处、二、三、五组崩塌各1处)、姚家村(姚家九组崩塌1处)。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今年预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6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山体表部岩土在降水作用下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需加以重点防范。
三、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2023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加强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的预警预报。
(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良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系统,加强监测,提高防治成功率。各街道办事处要把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村组及受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村民手中,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结合气象预报,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管委会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对出现险情、灾情后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三)细化排查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防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街道办事处要开展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做好汛期值班,落实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在汛前对各自辖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对靠崖居住的村民,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建立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
(四)加强治理组织搬迁。对目前掌握的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得力措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做好危险区居民的搬迁工作。对投资大、短期内无法治理的,要在加强预测和预报的同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如修建排水沟和削缓高陡边坡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监督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执法监督力度,督促责任主体采取防治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人为造成的不合理工程诱发地质灾害的执法监督,坚决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防治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预警预报、会商调度、动态抽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防灾各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肃值班纪律,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通讯时刻畅通。各级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时险情,应急管理局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将险情信息报告管委会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电话:211996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管理中心值班电话:2580169、258016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班电话:293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