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高社函〔2022〕45号
渭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征求《渭南高新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网信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教育文体局、公安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水务局、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中心):
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工作”要求,我局拟订了《渭南高新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梳理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现发你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报请区管委会批准。请你单位于11月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张涛 电话:2111029
附件:1.渭南高新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2.渭南高新区地名管理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docx
渭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