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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预警网格排查整改 工作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1月份大气热点预警网格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各相关部门对该预警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扎实部署

区有关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渭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新执法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排查。我局主要负责对工业污染源、涉VOCs排放的汽修行业、加油站进行排查;区发展和区改革局负责对“散乱污”进行排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个体工商户、饭店油烟进行排查;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三堆”焚烧秸秆落叶、散煤燃烧进行排查并配合完成各部门工作;渭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新执法科对汽修行业涉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排查

二、迅速行动,严格排查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排查情况

1、基本情况按照工作要求,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迅速行动,紧急对预警S1571707内涉气污染源和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累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车辆40余台次。预警网格区域内原有41个污染源,经排查,其中2个污染源已搬离,现持续运行的污染源共计39个。

2、排查情况

1)陕西西部重工有限公司:抛丸机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管道软连接存在破损。

2)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未规定锅炉的具体减排措施,与企业“一厂一策”公示牌和渭南市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响应措施“锅炉运行负荷从1020t/h降至840t/h”不一致;锅炉在线监控设施粉尘仪、数采仪未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进行验收。

3)渭南中海华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DA005熔化炉烟气排放口标识牌内容不全,无排放口编号和污染物种类,监测孔密闭不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Ⅱ级响应措施为熔炼工序停产。2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台熔化炉正在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未设置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公示牌。以上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均已整改完成。

4)渭南高新区通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打开喷漆房配套的光氧设施发现有两个光氧灯管不亮,责令该公司整改,现场已更换完毕。

5)渭南市源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打开喷漆房配套的光氧设施发现光氧灯管不亮,现场检查排除故障,运行正常。

6)西安重装渭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带芯车间处于生产状态,织机废气配套的滤芯除尘器正在运行,第一层滤芯已堵塞,未及时更换。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如期整改完成。

(二)街道办事处排查情况

崇业路街道办事处:巡查中发现露天焚烧问题3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良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巡查中发现露天焚烧问题1起,已整改到位

(三)渭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新执法科排查情况

区内现有汽车维修企业共124家,其中涉气污染防治56家,对56家汽修企业的喷漆房顶棉、地面、风口棉、活性炭等设施的更换记录和喷漆房运行记录进行排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对光氧VOC尾气处理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8辆次,检查中未发现涉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的汽修企业。

三、预警分析

一是发现露天焚烧多次反弹。二是渭南地区地势低,早晚温差大,大气扩散条件差,该区域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受污染物积累的传输影响,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三是高新区39家建筑工地,在巡查过程中,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工地产生的扬尘累积,加之该区域地势低,空气扩散较差,疑似导致PM2.5高的主要原因。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并做好填报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不断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3年2月28日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