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告
根据渭南市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组会商:11月18日至20日,我市大部地区气压场较弱,湿度增大,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程度可能加重。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9〕34号)和《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高新发〔2020〕50号)规定,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18日17时发布我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11月18日1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由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4)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属于《技术指南》中涉及钢铁、有色、化工、焦化、铸造、建材、其他等39个行业,参照《技术指南》执行,减排措施力度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对渭化造粒塔、尿素车间、煤仓、燃料传送带关键环节进行检查,保证渭化造粒塔喷淋措施正常开启,煤仓、燃料传送带环节无粉尘排放,场内道路在日常基础上需增加5次道路冲洗(9时、12时、15时、18时和21时),减少厂区内道路扬尘污染。
(2)重点行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民生保障类等除外,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3)全区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土石方等涉气作业;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同时利用移动式雾炮或人工方式每日对覆盖裸土进行喷淋抑尘;保障类施工项目施工期间需严格按照“6个100%”降尘要求开展作业,切割打磨、电焊作业需配合相应的降尘措施和焊烟收集器。(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4)白天10时至18时重点对站点周边道路(乐天大街、敬业街、敬贤街、新盛二路、5新盛一路、崇业路、崇业二路、渭化水站楼下道路、北区酵素城站点和渭南中学站点周边主要道路)进行道路双向冲洗,彻底清除路面积尘;午后时段(12时至18时)气温升高、湿度下降,针对敬业街、敬贤街、新盛二路和崇业路、北区建成区主干道每1-2小时开展一次雾炮降尘作业;18时过后,结合区域空气湿度动态调整道路保扫作业,空气湿度大于70%时停止雾炮和洒水作业,改为机械湿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北区市政公用管理中心)
(5)针对张东村、张西村、白杨村、麻李村、良田村、金华村和大寨村,北区所有行政村,利用新媒体、横幅、广播大喇叭等形式,加强禁燃禁放禁烧宣传,并派驻专人(网格员)驻村盯守,对露天焚烧秸秆、杂物、生活垃圾等行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处罚,争取做到不燃一处火、不冒一处烟。(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城社区、公安分局)
(6)早晚高峰时段,针对敬业街、东风大街、敬贤街、乐天大街等易拥堵路段,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同时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严查黑烟车和黄标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7)重污染应急减排期间停止路沿、花坛等树叶吹扫工作,对前期吹扫至路面和人行道的积尘及时进行洒水并清扫,杜绝干扫人为引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局、北区市政公用管理中心)
(8)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金城社区)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以涉颗粒物和NOX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5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XHBDQ@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0913-2110258。
渭南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