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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预警网格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预警网格排查整改

工作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95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份大气污染热点预警网格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渭环通〔2022〕86号)文件的要求,高新区各相关部门及时对预警S1571707、S1571708网格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扎实部署

高新区相关办事处、区发改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进行排查。我局主要负责对工业污染源、涉VOCs排放的汽修专业、加油站进行排查;渭南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散乱污”进行排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个体工商户、饭店油烟进行排查;区域内街道办事处负责“三堆”焚烧秸秆落叶、散煤燃烧进行排查并配合各部门工作。

二、迅速行动,严格排查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调查情况

1、基本情况:按照工作要求,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迅速行动,紧急对预警S1571707、S1571708内涉气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累计出动人员90余人次,车辆40余台次。预警网格区域内原有116个污染源,经排查,其中6个污染源已搬离,1个污染源长期停产。现持续运行的污染源共计109个。其中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个涉气污染源,渭南高新区宏福化工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陕西线艺电子有限公司涉及2个废气排放口;渭南石羊长安花粮油有限公司有2个废气排放口;天臣新能源(渭南)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渭南高新区中众科技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涉及5个废气排放口;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6个废气排放口;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有2两个废气排放口;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有2个废气排放口,渭南高新区明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有4个废气排放口,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涉及3个废气排放口,渭南正亿鑫机械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渭南神力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渭南秦优机械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涉及1个废气排放口,陕西雪龙海姆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5个废气排放口。

涉VOCs的汽修有:渭南高新区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渭南远航鹏程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渭南新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渭南佳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渭南高新区嘉豪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渭南高新区通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渭南龙博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德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渭南市源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渭南市众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渭南容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渭南市宗申宝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渭南佳圣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渭运集团渭南汽车修理厂,渭南速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渭南高新区鑫精诚汽车维修中心,渭南华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渭南新丰泰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金渭悦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渭南佳燕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陕西水电渭南祥龙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南国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渭南领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排查过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检查情况:

(1)渭南高新区宏福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工艺为使用甲醇生产甲醛,该公司生产时配套的尾气焚烧炉运行,生产区设有2个原料罐(甲醇)和2个成品罐(甲醛),每个罐各贮存约30吨。2个原料罐挥发性有机物通过一个废气回收装置(水封槽)进行处理,2个成品罐挥发性有机物通过一个废气回收装置(水封槽),该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停产,至今未生产。

(2)陕西线艺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A栋EPL生产线成型站成型工序、抛光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经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NC生产线及EPL生产线烘烤工序、EPL生产线上色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使用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EPL及NC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及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个共用的15米烟囱排放,以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3)渭南石羊长安花粮油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精炼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碱液喷淋除臭设施正在运行,压榨车间未生产,配套有油烟净化及布袋除尘设施未运行。该公司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采用A/O工艺,污水反应池均加盖封闭,配套有UV光氧系统及生物除臭系统,恶臭气体经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4)天臣新能源(渭南)有限公司:该公司一期项目已搬离S1571707网格。

(5)渭南高新区中众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9年3月停产至今。

(6)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五区、生产六区均配套建设有水喷淋氨气吸收系统,有在线监测设施,查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生产七区配套建设有离子液氨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有在线监测设施,查阅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7)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该公司塑胶车间、悬浮剂车间、颗粒剂车间、微乳剂车间、草甘磷车间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该公司悬浮剂车间包装线,共有4条灌装线,检查时2条罐装线运行,4台罐装机均用玻璃罩密封,配套安装集气管道,废气经管道输送至车间楼顶经UV光解加活性炭处理后外排。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含氨废气每季度监测一次,已进行了监测,查阅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数据。

(8)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3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9)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涂车间未生产,该车间喷漆房位于车间内西侧,喷漆房废气排放筒位于车间外西侧靠墙处。该公司提供有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数据;1#危废间排气筒出口、水旋2#喷漆房1#排气筒出口、水帘1#喷漆房排气筒出口,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臭气浓度,未发现超标数据。

(10)渭南高新区明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型车间正在生产,车间内配套安装有一套光氧催化+活性棉吸附处理车间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密炼车间未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出型车间生产,出型车间为密闭车间,车间出入口采用软皮门帘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配套有除尘器,除尘器运行。

(11)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前提取工序、中药粉碎工序运行,粉碎工序配套的光氧催化加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运行;中药蒸煮工序、炒药工段、药材粗碎工段、压榨工序停产,中药灭菌工段一个灭菌柜停产,一个灭菌柜正在生产,灭菌柜和粉碎工序共用一套光氧催化加活性炭吸附设施。药材烘干工序正在生产,药材烘干工序配套的光氧催化加活性炭设备正在运行。 该公司锅炉房正在运行,已安装使用低氮燃烧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12)渭南正亿鑫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火焰、等离子工序间歇式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13)渭南神力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19年1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14)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锅炉氮氧化物经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氧化硫经脱硫后达标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工艺废气经硫回收装置将工艺气中的硫脱除转换成硫磺产品;尿素车间造粒塔排放部分尿素粉尘,最终洗涤器因工艺原因排放微量氨气;合成车间和双甲车间甲醇洗工段因工艺原因排放微量含甲醇气体。火炬燃烧排放;甲醇罐、废水处理装置、现场设备等排放微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15)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锅炉长期停止运行,之前的前处理等工序都停产一年以上,生产工艺不涉气。

(16)渭南秦优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之前“散乱污”提标项目,已经过验收,现场只有部分焊接并配备焊烟处理设施,无有组织排放。

(17)陕西雪龙海姆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二)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持续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常态监管和综合整治力度,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不定期抽查检查相结合,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抽查检查4次,均未发现“死灰复燃”等问题。

下一步,区整治办将对“散乱污”工业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排查、抽查,按相关程序交办存在问题,确保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

(三)街道办事处排查情况

 崇业路街道办事处:组织街办巡查员及各村组、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禁燃烟花爆竹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落实每日巡查制度,要求村组(社区)网格员每日对辖区内涉气问题进行严格巡查管控,经排查,未发现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良田街道办事处:利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制作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组织网格员、森林防火员、保洁员等工作力量,多维度进行宣传、巡查,未发现有露天焚烧、垃圾、禁燃烟花爆竹等问题。

           白杨街道办事处:1、禁烧禁燃管控工作:在各村出入口显著位置悬挂禁烧禁燃横幅,与辖区六个村逐户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承诺书》;各村环境网格员每天登录环境网格化监平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录入待办工作事项;巡查员在各村组的田间地头、防洪大堤,临潼交界处进行巡查、宣传,扎实开展禁烧禁燃管控工作,发现一处火点及时扑灭一处,坚决杜绝各类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

          2、“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街道办派专人定期对辖区1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望”工作,加大巡查及宣传力度,对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及时进行清理取缔。

(四)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排查情况

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对网格内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了排查情况如下:

1、对中创大都荟项目工地检查发现疑似该工地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交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立案,并责令该工地停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对渭南高新区第五小学建设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在装卸物料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已交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立案,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叁万元整。

3、对新文瑞渭南国际社区一期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露天堆放沙子、石料,已交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立案,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叁万元整。

4、对光合宸院一期二标段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露天堆放水泥,已交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已进行立案,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叁万元整。

三、预警分析

一是渭南地区地势低,早晚温差大,大气扩散条件差,该区域工业企业较为集中,受污染物积累的传输影响,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S1571707、S1571708网格内建筑工地较多,又逢春节后工地陆续全面复工,工地产生的扬尘累积,加之该区域地势低,空气扩散较差,疑似导致PM2.5高的主要原因。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不断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2年4月26日